让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
本报评论员
一家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该医疗机构能不能令患者放心?今后在深圳,这些将不再是一本“糊涂账”——从本月起实施的《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始为全市医疗机构建立不良行为档案,群众可以从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情况中看个一目了然。
医疗卫生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吃五谷杂粮,谁能没个头痛脑热?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提高民生净福利的重要抓手。我市不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通过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让群众分享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然而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社会医疗机构良莠不齐,少数社会医疗机构见利忘义,存在着超范围执业、聘用不具卫生技术从业资格人员等违规现象,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全市医疗机构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十分必要。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重在加强严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监督规范的长效机制,此次推出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就是我市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情况,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暴露在公众监督的目光之下,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公众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有一个客观的了解,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的自律性。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加强严管的重中之重。目前除一些社会医疗机构存在违规现象外,涉及医疗服务的单位也越来越多,像药店坐店行医,生活美容机构从事医学美容,食疗机构开具中医处方,器械经营者为病人进行治疗……五花八门,对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不小的威胁。我们要从对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出发,加大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加大对合法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决不手软,使群众的就医安全得到切实的保障。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还要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社会医疗机构是公办医疗机构的重要补充,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必须大力发展社会医疗事业。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医疗机构的生存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扶持。卫生监督部门不仅要加强监督,更要做好服务工作,为社会医疗机构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要根据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医疗机构科学规划布局,找到自己的市场定位,提高社会医疗机构的生存发展能力。要为社会医疗机构提供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机会,让社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医学科研课题招标和立项、市场准入和融资贷款等方面,能够享受到和公办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不断提高社会医疗机构的整体办医质量。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事业,我们要通过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全市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深圳的民生净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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