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循环经济总体部署,市建设局在节能减排打造绿色建筑之都方面推出有力举措
深圳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编者按
建设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
深圳建市26年来,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创造了“一夜城”的奇迹,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城市建设也日益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节能减排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市建设局(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部署,在建设节能减排、打造绿色建筑之都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造绿色建筑之都争当循环经济排头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市建设局提出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建设事业的奋斗目标——“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致力于依靠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做强做大建筑业,巩固和提高建筑业的基础性地位,把建筑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致力于建设绿色、生态、人文、和谐的建筑精品和建筑组群,打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备、适宜人居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将城市做美建优,把深圳打造成中国的建筑之都,并认为,打造建筑之都,首先是打造绿色建筑之都。这一发展战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市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市建设局在循环经济这一块切实抓出亮点来。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部署,2006年7月,建设局系统在全市各政府部门中率先召开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建设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及14个配套文件,提出以建筑节能和太阳能利用为突破口,着重抓好发展循环经济“七项工作”、建立“八大体系”、建设“九个产业基地”、拓展“十大领域”,在全行业全社会迅速掀起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循环经济的热潮。
出台我国首部建筑节能法规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2006年7月,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建筑节能法规,也是《深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发布后的首部配套法规。条例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管理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均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最大的亮点是确立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12层以下居住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必须安装空调余热回收装置等全国首创的制度。条例还设立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及产品研发、示范工程应用等工作,同时设立了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能耗标识、用冷计量计价、用电定额、超定额征收附加费等多项全新制度,对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使深圳的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
早在2001年,深圳市建设局就组织编制了我国夏热冬暖地区首部地方节能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为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技术问题,2005年发布实施《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非承重砌体及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和《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为规范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还发布实施《深圳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规定》。为解决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问题,2006年发布实施《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深圳市屋面及外墙隔热构造图集》、《深圳市外墙隔热构造图集》。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深圳市建筑外遮阳设施标准图集》、《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深圳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深圳市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上述标准编制完成后,我市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将更加完善。
以落实节能设计标准为中心确立建筑节能全方位监管机制
国家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所有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目标,而其关键在于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为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直至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确立了建筑节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的闭合机制。在立项环节,规定可研报告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不予批准立项;在设计阶段,设计文件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在施工阶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不按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施工的,有权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在验收阶段,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投入使用;在使用阶段,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应当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分户用冷量收费。建设各方主体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均有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违反节能标准和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理。自《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对19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抽查,5个工程责令整改;共对62个工程实施节能专项验收,建筑总面积达210万平方米,其中24个工程项目经责令整改后(加大门窗开启面积、贴膜等)才能通过验收。
培育和发展太阳能产业推进太阳能建筑规模应用
太阳能产业是我市的一个新兴产业,主要可分为太阳能光热产业和光电(伏)产业两大类。太阳能光热产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起步,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已由初期作坊式加工、施工安装,发展成为一批具备自主研发、制造、设计安装的现代化管理企业,相当部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太阳能光热企业有26家,2005年工程产值约2.2亿元,太阳能光热产业从业人员约在1.2万人左右,其中技术人员约7500人。主要产品有:全铜平板集热器、铜铝复合平板集热器、全不锈钢平板集热器、热管集热器、真空管集热器等。其中集热器涂层的研制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相关企业的光热产品以平版集热器为主,约占产值80%,能比较好地与建筑有机结合。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应用平均年增长率超过37%。家庭型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使用户约1.2万户,集热面积约3万平方米。
深圳目前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相关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约50多家,2005年光电产品产值约20亿元,出口创汇约2亿美元。相关企业从早期的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如深圳创益公司的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具有全知识产权,其太阳能电池制造方法,获得中国第九届发明金奖。目前,全世界72%的太阳能光伏(电)小产品生产厂家集中于广东地区,特别是深圳地区,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庭院灯、草坪灯,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地砖、太阳能宣传栏等。
为扶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2003年7月,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深圳市推动节约能源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节能公益性基金”,支持太阳能的生产和应用。为大力推动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去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强制要求: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未配置的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这一强制性要求,为太阳能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还积极推动政府工程应用太阳能,如在侨香村经济适用房中大规模应用太阳能,带动社会工程太阳能应用;积极申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深圳市共有5个项目入选,占全国同批次入选项目数的20%,为太阳能利用发挥了先导作用。
推广绿色建材节约能源减少废渣废气排放总量
建筑材料的品质、生产方式和技术水平,直接决定建设活动消耗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总量,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建设活动排放废渣废气的总量。如推广应用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可节约大量的钢材和水泥;采用高强材料,可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提高建筑质量,延长使用年限,解决建筑结构中肥梁胖柱问题,不仅可以增加建筑使用面积,也可使结构设计更加灵活,提高建筑使用功能。通过节约钢材和混凝土,还可以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废渣的排放。通过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减少对实心粘土砖的应用,从而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结构自重,从而达到节材的目的,并可消化利用粉煤灰等废料,从而减少工业废渣的排放。推广散装水泥,也可以节约大量包装材料。我市建设领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推行建筑材料的节能减排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991年,我市开始推广散装水泥。目前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8%,预拌砼的使用比例超过85%(特区内达到95%以上),被评为全国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市。据统计,在过去的十年间,共使用散装水泥2380万吨,相当于节省包装袋47.6亿个,价值10.7亿元,节省能耗40.7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2万吨,减少水泥破损量10.73万吨,减少向大气排放粉尘9.4万吨。目前,使用散装水泥比使用袋装水泥每吨少30元左右,以此计算,十年来全市使用散装水泥共节省支出71.4亿元。
从1993年开始推行墙体材料改革,颁布实施《深圳市推行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大力推广砼空心砌块、加气砼砌块、空心轻质墙板、复合墙板等新型墙材,从1993年到2006年12月,累计使用新墙材100.8亿标砖,全市新型墙材的使用比例由3%上升到95%,累计节约土地1.66万亩,节约能源折62.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6万吨,利用工业废料152万吨。
在工程建设中,以推广使用高强度钢筋和高性能砼为重点,提高建筑材料的利用率。如市民中心、少年宫、宝安体育中心等项目使用新Ⅲ级钢,比原设计节省钢材9000吨,金润大厦采用C80的高性能砼,仅七层以下的墙柱就节约混凝土610平方米,钢筋121吨,减少自重1654吨,砼和钢筋分别比使用C60砼节省了22.8%和23.5%。此外,还通过工厂化生产建筑构件、现场拼装的方式,节省现场浇灌而导致的大量砼损耗。
1997年,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确立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相关制度。从1997年到2006年,全市共生产预拌混凝土9866万立方米,按每立方米混凝土添加120公斤粉煤灰替代100公斤水泥计算,全市共使用粉煤灰1184万吨,节省水泥986.6万吨,价值约33.5亿元。
推广新型建材,提高建筑品质。如大力推广塑钢门窗,提高建筑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舒适度。推行新型排水管,减少管网水耗,改善水质。据统计,近十年来深圳市共使用塑钢门窗近1000万平方米,与普通铝合金门窗相比,通过使用塑钢门窗,十年可累计节约制冷能耗8.91亿度电,折合标准煤24.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1万吨。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建筑使用寿命
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打造百年建筑、精品建筑,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建设浪费。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的检查、抽查和检测力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确保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不出结构质量事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节水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使用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的监督,对达不到有关节能节水设计标准或采用国家、省及我市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的,进行处罚,记录不良行为并进行公示,保证节能节水标准落到实处。
推行“绿色施工”减少建筑垃圾排放
大力提倡施工企业推广应用清水混凝土,减少砂浆用量,节省工序。在养护混凝土时,提倡应用养护液。使用自来水养护混凝土时,应用麻袋等辅助手段,尽量减少水的消耗。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耗材,减少扬尘,规范建筑垃圾排放,降低环境负荷。推广应用钢模、塑料模替代木模,减少对木材资源的消耗。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应用技术研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砖块、废砂浆及施工中散落的砂浆回收应用监管,确保上述废弃物作为填充砌体回收应用。如深南大道改造工程,就充分回收利用了废砖、废渣、碎石等建筑垃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推进天然气转换顺利实施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
燃气是城市的主要能源种类之一。去年6月28日,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投产标志着我市城市供气开始全面进入天然气时代。作为广东LNG工程首批受惠城市,深圳于去年8月12日开始实施天然气转换工程。为确保天然气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建设局相继颁布《深圳市天然气转换通告》及《深圳市天然气转换的补充通告》,对燃气企业、用户以及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市政府还专门拨出2.8亿元的财政资金用于管道气家庭用户中燃具改造与更新等费用,充分体现深圳市政府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截至目前,已完成30万户的天然气转换工作。
与传统煤气相比,天然气具备燃烧效率高、清洁、安全、环保等优势,其热值是煤气的2.5倍左右,密度比空气小,泄漏后不易聚集易扩散,不含一氧化碳,不会使人中毒,而且燃烧充分,产生的有害气体较少,能减少近100%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减少近60%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近70%氮氧化合物排放量,有效降低温室效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除了作为城市燃气外,天然气转换更大的用途是替代油品,其中最主要的是电厂用气。按照广东LNG项目一期给深圳的气量分配,我市城市燃气用气占18%,电厂用气占82%。如果以2010年替油总量约190万吨、2020年替油总量约336万吨计算,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140万吨,可减少硫化物排放量0.19-0.38万吨。202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4-250万吨,可减少硫化物排放量0.34-0.67万吨。
锅炉油改气有降低燃料支出、使用安全方便、减少大气污染、降低维护成本等优点。全市共有近3000台使用柴油或重油为燃料的锅炉,年排放约5000吨二氧化硫、约15000吨氮氧化物,如果改烧天然气,可完全减排二氧化硫,也可减少部分氮氧化物排放,同时消除储油罐带来的安全隐患。目前,深圳市中医院、香格里拉大酒店、圣廷苑酒店、市第六人民医院和金帝食品厂等一批用户已成功完成锅炉油改气工作。
此外,发展天然气汽车也是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研究表明,天然气汽车比汽油、柴油的综合污染排放降低约85%,其中碳氧化合物减少97%,碳氢化合物减少70-80%,氮氧化合物减少30-40%,颗粒悬浮物减少40%,噪音减少40%,且不产生硫、铅、苯等有害有毒物质。天然气汽车是我市下一步需要着力发展的一个节能减排项目。
加大投入开展研发工作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加大投入,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工作。如组织有关单位建立深圳市居住建筑能耗和气象参数库;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建立“深圳市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库”;组建建筑节能实验室,开展建筑节能科研和检测工作;开展建筑门窗外窗遮阳技术、玻璃幕墙复合遮阳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对深圳市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建筑能耗调查,并对部分建筑的能耗进行监测,通过调查和实测,基本掌握我市公共建筑能耗参数。在建筑装饰材料废弃物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建筑节能、自然通风、遮阳技术、建筑节能检测以及计算机模拟技术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动力。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如发布《深圳市建筑节能产品目录》;推广应用隔热性能良好的新型墙体材料、塑钢门窗等新材料等。
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
以工程示范为抓手,着力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有效地带动了建筑节能的发展。招商地产的泰格公寓获得美国绿色建筑评估标准LEED银级认证;被建设部列入“建筑节能科技项目计划”的“横岗振业城一期”项目也竣工投入使用;万科城第四期已被中国建设部和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列为2006年度全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深圳市体育新城安置小区、建科大楼等五个项目已被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确定为2006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全市共有24个项目被列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计划,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近100个亿。此外,还有37个项目被授予市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园区,初步形成了发展绿色建筑和循环经济的先导效应。
注重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深圳市被国家建设部和美国能源基金会选定为“推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城市(EF项目)”,2006年顺利完成第二期工作,即将实施第三期工作;此外,我市已批准成为建设部和联合国能源基金会组织的“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UNDP)”试点城市,2006年万科地产的“万科城四期”被建设部、发改委与荷兰王国住房、空间规划和环境部联合选为“中荷可持续示范项目”,通过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的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意识营造节能减排良好氛围
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宣传和提高建设节能减排意识。如参加建设部主办的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举行“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研讨会”、“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研讨会”,在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循环经济展区设置“绿色建筑概念展”。此外,还通过电视、电台、网络、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有关建筑节能技术,使建筑节能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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