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齐宇强 通讯员 蒋增科)6月11日至12日,省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再生带领省人大检查组,就《关于加强环境保护
工作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到咸阳市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咸阳市贯
彻落实《决议》领导重视,市人大督察有力,市政府落实效果明显,
企业参与实施积极,设施建设到位,营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各项工
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面推进咸阳环保再上新台阶。
自2004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
后,咸阳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去年咸阳获得省级卫生城市命名,并在全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位列第一,连续7年居于全省前列。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
的天数由2003年的183天增加到2006年的300天。近几年全市先后投入
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资金8亿元,日平均处理污水能力达到14万吨。今
年开始在渭河流域种植芦苇等水生物,已完成500亩、110万株种。运
用BOT模式建成投资1.9亿元的东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
10万吨,采用BOO方式,总投资约4.2亿元、日处理1500吨的市区焚烧
发电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即将开工建设。完成市区和11个县城集中饮用
水源保护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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