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建设厅命名集安市委“吉林省园林城市”。根据集安市人民政府的申请,2006年9月27日至28日,省建设厅组成园林城市评审专家组,对集安市创建吉林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评审考核,专家组在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阅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对集安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进行现场踏察,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2007年5月15日,省建设厅园林城市考评小组对集安市落实评审意见情况进行调研考核,对照《吉林省园林城市标准》,集安市各项评定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命名集安市为“吉林省园林城市”。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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