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建
昨日,蔡屋围拆迁“钉子户”张莲好、蔡珠祥夫妇的行政复议有了结果: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夫妇两人779.81平方米的房子,可补偿人民币506万余元。
行政裁决:每平方米补偿6500元
昨日,记者闻讯来到张莲好、蔡珠祥夫妇家。此时,他们在蔡屋围的房子和几个月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房子附近已清理出的土地上出现一个积水塘。
据张莲好、蔡珠祥夫妇两人介绍,因为不服今年3月22日市国土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夫妇两人向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6月11日,相关部门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到夫妇两人手中。
记者在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看到,夫妇两人作为申请人,向行政复议部门称:作为被申请人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给出的拆迁补偿费用裁决结果是每平方米6500元。张莲好、蔡珠祥夫妇表示,该拆迁地段二手商品房的价格在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这样的补偿款只能购回原条件住房1/3的面积。他们说,在丈量房屋时,也没有加上楼顶的面积。
对此,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答复认为,行政裁决结果合法合理。首先“蔡屋围金融中心”拆迁改造项目已取得计划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而且,经过专业部门的测量、评估,确定张莲好、蔡珠祥夫妇两人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79.81平方米,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5923元。该拆迁项目已有98%的被拆迁人与开发商达成《安置协议》。其中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约定价格,均执行罗湖区政府对该片区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每平方米补偿6500元。这个价格已经高出了市场评估价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下达了《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作出裁决主要为:开发商和张莲好、蔡珠祥夫妇应当就779.81平方米中480平方米园地回迁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回迁方式等应与其他被拆迁人一致。其他面积按照6500元给予人民币补偿。如果就480平方米面积无法达成协议,则开发商合计补偿人民币为506.8765万元。
行政复议:维持裁决书补偿标准
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后,在5月31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之前,有网友计算称,按照每平方米1.8万元计算,张莲好、蔡珠祥夫妇要求的拆迁补偿条件为1400万元。而开发商相关人士对此曾向记者表示,每平方米1.8万元是该片区商品房新楼的价格,蔡屋围农民屋老房不可能套用此价格进行赔偿。
该复议决定书注明:张莲好、蔡珠祥夫妇收到决定书后如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昨日,夫妇两人表示,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保护私产,他们下一步肯定要依法提起诉讼。而开发商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一切均会依法处理。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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