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等14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起我省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意见》规定,我省农民工外出前就业培训过程中将接受4个学时的法制教育,农民工在我省务工过程中将接受每年不少于4次、不低于6学时的法制教育。各类培训机构、技校、各类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和大型招聘会组织者、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热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信息系统、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社会资源均要加强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并且,有关部门还将以“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为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农民工学法登记证制度。(朱凤达许建彤 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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