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记者13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继证券监管部门对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对杭萧钢构案件内幕交易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已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07年4月19日,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将涉嫌杭萧钢构股票内幕交易犯罪案移送公安部,公安部随即部署浙江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5月1日,浙江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11日,经报浙江省检察机关批准,浙江省公安机关对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高峰、涉嫌内幕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东、陈玉兴执行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位负责人指出,加大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坚决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是当前证券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杭萧钢构违规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案件查处中,证券监管部门启动了对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的联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经过立案调查,在掌握确凿证据基础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杭萧钢构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及时将杭萧钢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请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表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加强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案件侦查、批准逮捕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工作效率。杭萧钢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充分表明,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这位负责人最后强调,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诉求,证监会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配合,对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把做好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新闻背景
4个月股价涨近7倍,如何演“神话”
杭萧钢构全称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2月成立,2003年11月上市。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78亿元,2006年与2007年一季度的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降,降幅分别达到48.20%、20.53%。就这样一家业绩并不起眼的上市公司,从今年2月12日到6月13日,股价从4.24元暴涨至28.30元,上演了4个月股价上涨近7倍的“神话”。
支撑杭萧钢构股价疯涨的主要因素,是这家公司对外宣称得到了一份总价金额达344亿元的“天价订单”。今年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正在洽谈一个约300亿元的境外建设项目。3月13日,这家公司公告称已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基公司)签订了《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及《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达248.26亿元、95.75亿元。
然而,在杭萧钢构首次公告即2月15日之前,其股票已经连续三天涨停。到3月16日,已形成连续十个涨停板。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行停止了这家公司的股票交易。
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宣称签署价值300多亿元合同一事,以及这家公司股价异动情况已引起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已责成有关方面就这家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调查。4月2日杭萧钢构复牌,股价又连续两天涨停。4月4日,杭萧钢构因股价异动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但是杭萧钢构股价的疯狂行为并未就此打住。在经历了4月5日、6日的短暂下跌后,4月9日开始,其股价再次连续五天涨停。5月10日,杭萧钢构终于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在这一处罚对外公告的当天即5月14日,杭萧钢构股价开盘便告涨停。
从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杭萧钢构股价的异常波动,跟这家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卖力表演”有着脱不开的干系。就在2月13日这家公司股票连续两天涨停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曾询问公司有无经营异常情况,这家公司的回答是没有异常情况。而在12日举行的公司年度总结表彰会上,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已提前泄露“订单利好”。
中国证监会同时认定,杭萧钢构对有关安哥拉项目合同的信息披露有误导性陈述。如,这家公司2月15日公告称“该意向项目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在两年左右。”这与安哥拉项目合同草案实际约定的“各施工点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二年内完工”内容存在严重不符,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又如3月13日这家公司公告称“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与安哥拉共和国政府签订了公房发展EPC合同,为安哥拉兴建公房项目,总工期为五年。”但是杭萧钢构没有在公告中披露其未看到中基公司与安哥拉政府签订公房发展合同这一重大事实。
此外,这家公司4月5日上午对外公告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下午公司董事会秘书潘金水就对多家媒体发表了“证监会调查已基本结束”、“(证监会)调查的对象主要是二级市场的违规行为”等言论。事实上,当时证监会有关调查才刚刚开始,而且也未排除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鉴于上述事实,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5名高管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或10万元罚款,并及时将杭萧钢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请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胡作华、高晓娟)新华社杭州6月13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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