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4日电(记者勿日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近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内蒙古现行的科学技术奖的设立作出调整,增设“自然科学奖”“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三个奖项。
之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只设“科教兴区特别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两个奖项,在“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分设基础理论、应用技术、新技术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公益五大类。
据介绍,基础理论类成果在科技进步奖中分设不利于激励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性创新成果的产生。因此,内蒙古将基础理论类成果从原来的“科技进步奖”中分出,新设为“自然科学奖”。
新增设的“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奖励范围是50岁以下,在知识创新工作中进行科学探索,发表重要论文、论著或在技术创新中获得多项发明等创新成果的科技工作者。
据介绍,新增设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将授予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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