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怀中)今天,全市18.1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居民惊喜地发现,自己银行账户上的低保金增加了。昨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提高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市内五区、分散供养的农村“三无”人员(即住在家里的五保对象)及四县(市)、分散供养的农村“三无”人员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市内五区及四县市其他特困人员的差额补助标准,也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详见附表)。
截至今年5月,本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1万户,共1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5%。2005年1月,本市在全市全面实行农村低保,成为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市。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原有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已明显偏低。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提高全市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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