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委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工作。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干以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干以胜指出,《规定》是中央纪委针对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经认真研究制定的禁止性规定。《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吴官正同志对贯彻落实《规定》非常重视,他在黑龙江、陕西考察期间发表讲话,对贯彻落实《规定》作出重要指示。何勇同志6月8日在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讲话。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吴官正、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规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上来。要采取不同形式,进一步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够吃透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要运用好《规定》,更好地履行职责,坚决同腐败分子作斗争。要从自身作起,严格遵守《规定》,正如吴官正同志所强调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机关党员干部要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自纠,做出表率。
干以胜强调,机关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按照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凡有规定中所列禁止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顶风作案,继续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定》的实施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切实做好《规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承办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门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要高标准、严要求。既要严肃认真,又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同时,要以学习贯彻《规定》和自查自纠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注重预防,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中央纪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袁春传达了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机关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机关各基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各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钟纪闻)
相关规定文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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