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日前,江苏省昆山市出台《昆山市涉外专利申请资助暂行办法》,对昆山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向国外申请和维持专利的费用给予资金补助,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申请外国专利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据新民网了解,企业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须在短时期准备充足的资金,一般5-6万元人民币/国,用以支付国外官费、律师费和国内代理费、翻译费;通过PCT途径,须在申请时准备约1.1万元(申请人为个人)或2.1万元(申请人为法人)人民币,用以支付国际阶段的官费和代理费,在准备进入外国国家阶段时,再准备5-6万元人民币/国(一般为提交国际申请后8或18个月)。
15日,新民网连线了昆山市财政局。据昆山市财政局介绍,政府采取事后奖励的形式鼓励民企,只要当地民企申请了一项外国专利,市政府就进行财政拨款给予奖励,每次奖励大约一两万元。
昆山市财政局向新民网介绍,申请外国专利的当地民企数量很少,目前只有一两家,所以市政府出台新政,以此鼓励民企申请外国专利,以保护当地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国际竞争力。
此外,市财政局也向新民网表示,对民营企业的奖励不会无限制,最高奖励二十万元。
据新民网了解,昆山市涉外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申请由该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市“三自”创新办公室和财政局监督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新民网 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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