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和
14岁寻仇杀人后逃亡8年
一个“少年杀手”的心灵忏悔
法制周报记者 王海平 特约记者 邓云龙 文/图
2007年6月5日,湖南邵阳。与全国各地一样,紧张而有序的高考氛围正在这个城市蔓延。某中学大门的两侧,贴着鲜红的对联,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高考。曾在这所中学就读的朱志和(化名),此刻却在邵阳市第一看守所内,静静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审判。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邵阳市第一看守所。
8年前的1999年3月4日,正在邵阳市某中学读初中的朱志和,在街上与几个同伴一起,将同样是某中学学生的“仇人”刘兵(化名)杀死。当天晚上,14岁的朱志和搭上一辆开往深圳的汽车,从此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逃亡生涯。2007年5月7日,刚回到邵阳不久的朱志和正在某网吧上网时,几名民警如神兵天降,朱志和从此结束了自己长达8年的隐姓埋名的逃亡生活。当警方将朱志和押进看守所时,他的心情反而轻松起来。
以下是记者与朱志和的一次心灵对话。
借300元路费逃到深圳
记者(以下简称“记”):那是你第一次打架吗?当时是怎么想的?
朱志和(以下简称“朱”):我是第一次砍人,之前从来没有亲眼看过那种场面。当时看到被砍的人正在流血,我很害怕。但是同伙中有人喊,不动手的人回去要挨罚。我于是也用斧头砍向“仇人”。没多久“仇人”就停止了喊叫。“死人了!”有人大叫。此时,我们也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决定分头逃跑。
记:那个时候你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有没有感到害怕?
朱:肯定知道自己犯了法,而且我还听同伙杨海军说,公安局正在找我们,我感到很害怕。于是我偷偷找同学借了300多元钱,搭上一辆汽车到了深圳。
记:你为什么要逃到深圳去?
朱:在火车站躲藏的那两天,我非常害怕,知道杀了人是要偿命的,当时我不想死。只想逃跑,逃得越远越好。借到钱后,刚好碰到一辆到深圳的客车,于是就上了车。
记: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你害怕吗?
朱:当时我只想逃命,其他的我都没想。出了车站,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身上的钱也只剩200多元了。我不敢打电话回去,怕公安局的人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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