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本报讯(记者孙琳)我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首批选择长虹、攀钢、东电等30户大中型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为推进工业强省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首席技师”、“特聘技师”选聘将实行企业内部选聘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目标,结合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创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自行确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专业(工种)岗位。企业负责研究制定“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评聘使用管理办法,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制,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一般为3年。聘期结束后,企业对聘期目标实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与选聘。
为保障该项计划的实施,我省财政设立了“首席技师”、“特聘技师”培养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以及开展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培养专项资金每年核拨一次,每人一次性补助1万元,由所在企业掌握使用,并给予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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