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黄丽)大学生姚远卿深爱的女友竟是“三陪女”,恋爱一年多后,他终觉“爱得太累”,一怒之下将女友勒死、藏尸床底。昨日上午,姚远卿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8岁的姚远卿是内蒙古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2005年7月,姚远卿在网上认识了辽宁女子腾某,双方陷入热恋。但让姚远卿想不到的是,腾某竟是“三陪女”。姚远卿多次要求腾某不要再做这样的工作了,但由于家里经济困难,腾某没有答应。
2006年,姚远卿和腾某一起来到广州找工作,结果找工无门的姚远卿返回北方,而腾某则留在一家夜总会上班,见腾某一直不愿放弃做“三陪女”,姚远卿觉得自己“爱得太累”。
2006年10月2日,姚远卿来到广州,准备“结束腾某的生命再自杀或投案”。10月3日上午,姚远卿得知,腾某与腾某后父的儿子发生了性关系。姚远卿觉得感情受骗,称要做个了结。腾某看着他,泪流满面地说:“你动手吧。”姚远卿遂用绳子勒死腾某,并藏尸床底。几日后,房东发现腾某屋子里传来很浓的臭味,遂进门查看,发现床底下有摊黑色的血水,抬起床,赫然发现一具女尸。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并于10月13日将姚远卿抓获。
姚妈妈称,腾某是28岁的姚远卿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姚的家人得知腾某是“三陪女”,曾一度反对这段恋情,但儿子姚远卿对妈妈说:“妈,没办法,我就是爱她。”后来,“认命”的姚妈妈在老家把新房都刷好了,“就等着他们回来结婚,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
昨日上午10时,广州中院作出宣判:姚远卿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庭上,姚远卿不断地摇头,他说:“有些是不符事实的,我会上诉。”
(晓健/编制)
try showAd(3,0,1); 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