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潘林 通讯员 钟荐轩
因贪污近千万元,中山某公司经理吴海宁畏罪潜逃。潜逃期间,其新婚妻子林某通过法院宣告其失踪并解除婚约。其后,又通过法院宣告其死亡。然而,已经“死亡”的吴海宁却被中山市检察院活生生地抓了回来。
一审被判死刑,后又改判无期徒刑。
身陷囹圄的吴海宁非但没有怨恨办案的检察官,还在近两年的时间内连续给广东省检察院、中山市人大、中山市检察院写了六封感谢信,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这是何故?记者近日经多方采访得知了这一离奇故事背后的曲折经过。
畏罪潜逃,活人变“死人”
现年46岁的吴海宁,原是中山市某工贸发展公司经理。因沉迷赌博,“大钱”、“大权”在握的吴海宁打起了公司的主意。1994年初至1996年8月间,他连续开了五金交电贸易公司、神湾镇装修工程公司、快意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五家“皮包”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货款资料、私刻公章和冒充他人签名等手段,贪污公款993万余元,职务侵占890余万元,诈骗贷款50万美元。
1996年8月,自知犯下大罪的吴海宁丢下新婚刚一个月的妻子林某和与前妻生养的智障儿子潜逃。期间,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一直由其父母抚养的儿子暂由林某抚养。
吴海宁父母去世后,在中山留下一套住宅,在珠海留下一处祖屋。祖屋拆迁后,应得补偿款43万余元。
1998年4月,林某通过法院宣告吴海宁失踪并解除婚约;2000年10月,林某通过法院将吴海宁儿子的抚养权交还给吴海宁;2002年,林某又以吴海宁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吴海宁失踪6年为由,通过法院宣告吴海宁死亡。
遗产旁落,儿子无人管
2003年,林某以吴海宁儿子监护人的身份做继承权证明书公证,由她的母亲全权代她处理吴海宁父母的遗产。此后,林某出国,吴海宁的儿子就暂由她的父母照管。
得知遗产被他人拿走,潜逃中的吴海宁多次私下与林某父母交涉,要求他们归还他家住宅的房契,遭到拒绝。双方关系恶化,林某父母表示,不再继续照管吴海宁的儿子。
2003年4月,吴海宁潜回中山处理父母遗产时被中山市检察院抓获。2004年9月28日,吴海宁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改判无期徒刑。
吴海宁被捕后,其智障儿子无依无靠,生活难以为继。百般无奈中,吴海宁给中山市检察院关英彦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诉说儿子的困境。
尽管信中提到的问题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范围,但关检察长还是派员对信中所述进行了核实,并到看守所提审吴海宁,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表示检察院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帮助他解决有关问题,特别是小孩子的监护、入学等问题。
吴海宁告诉检察官,潜逃期间他在广州认识了女青年小谢,“她一直都很关心我,我儿子在广州生活期间也是由她照管的”。
检察官们觉得,由小谢做吴海宁儿子的监护人应该是最合适的。经多方打探,他们终于联系上在广州工作、生活都很稳定的小谢。经检察官做工作,小谢答应了吴海宁的请求,做其儿子的监护人。其后,检察官们又为小孩解决了户口和入学问题。
“死人”复活,遗产终归还
经耐心查找,检察官终于找到了吴海宁被宣告“死亡”后,林某以继承人的身份做的那份公证书。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就证明宣告死亡的推定不成立。依照民法规定,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于是,检察官们出具了吴海宁在押等证明,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吴海宁死亡宣告案。2005年1月17日,中山市法院撤销了宣告吴海宁死亡的判决。接着,检察官们又找到林某的父母,动员他们交出了吴海宁父母在珠海祖屋的房契、地契。
接下来的难题是要撤销林某出国前做的那份公证书。为此,检察官多次找公证处有关负责人,希望他们到看守所里帮吴海宁重新做一份公证书。2005年4月,公证处破例到看守所为吴海宁做公证,撤销了林某出国前做的那份公证书。
凭着这份公证书,检察官与小谢一起前往珠海,为吴海宁办理了房产变更、补偿申领等手续。本月初,4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打到了吴海宁的账户上。
吴海宁向检察官要求让女青年小谢做他儿子的监护人
吴海宁写给检察长的感谢信
法院曾宣告吴海宁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