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陆春花 报道
昨日,包括8位劳模在内的40户廉租房申请者通过公开摇号拿到房子。南京市房改办有关人士介绍,加上此前已经安置的499套廉租房,南京从2004年开始储备的1000套廉租房已安置过半。
据了解,南京从2004年开始着手储备1000套廉租住房,在此前将部分廉租房用于安置拆迁困难家庭后,于200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申请,而这已是第三批安排特困家庭和劳模选房了。有关人士表示,“此前的两批已分别在前年和去年安置入住。”
南京的廉租房主要以40平方米左右的单室套和50平方米的一室半为主,其中前者主要用于安置一人或两人户特困家庭,后者安置三人以上特困家庭。截至目前,南京已有500余户特困群体(含劳模和被拆迁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房。
安置好此次的40户廉租房申请者后,南京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市民仍可到街道申请廉租住房。
根据2005年9月出台的廉租房新规,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六个月;(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含);(3)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4)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此外,市级以上劳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75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现行为12平方米)以下、具有南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的也可申请廉租住房。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者除接受审核外,还要对外公示并接受市民举报监督。
据有关人士介绍,为做到廉租保障“应保尽保”,今后五年内南京每年都将新建200套廉租房。南京市房改办有关人士还表示,廉租保障共有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减免三种方式,市民符合哪种可申请哪种,不一定非要去申请廉租住房。其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六个月;(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3)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而享受该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申请现承租公房租金核减。(12版《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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