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海6月18电 为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江苏省东海县通过实施跟踪调查、意见反馈、一把手负责、体外监督等四大机制,实现了与常规监督的有机结合,让领导干部各种行踪全揭露。
一是跟踪调查机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对领导干部的报告是否全面、实事求是,有无隐瞒、漏报现象,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越轨行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情况较简单或副科级以下干部的报告事项,委托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调查;对情况相对较复杂、社会反响较大,或是正科级以上干部的报告事项,由县纪委、组织部直接派人核查。
二是意见反馈机制。在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意见,以便报告人调整、规范自己的行为。规定事前报告要在3天内反馈,如有特殊情况,一周内反馈;事后报告要在15天内反馈。在反馈意见中,对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错了怎么纠正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反馈采取书面答复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书面答复一式两份,分别交报告人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中有不当行为的,还要与报告人个别谈话,规定改正措施和期限,并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监督执行,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三是一把手负责制。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对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
四是体外监督机制。该县聘请了15名党性强、有一定威望、公道正派的离退休干部为监督员,随时收集、反映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和问题。今年以来,有12人因报告事项不全面被批评教育,有5人未履行报告受到党纪处分,连带3名一把手被诫免谈话。(李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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