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国家有关部委赴山西工作组获悉,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当日以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等罪名,对洪洞县“5·27”黑砖窑事件包工头衡庭汉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据工作组中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讯,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自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衡庭汉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一砖厂后,先后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火车站及山西运城等地以帮助找工作为名,拐骗31名农民工到其砖厂劳动。
期间,衡庭汉指使犯罪嫌疑人赵延兵、衡名扬、刘东生、周学平、陈志明、金兴建等6人充当打手,看管、强迫被拐骗农民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并致使多名农民工在生产过程中被烧伤,其中1人于2006年11月死亡,死亡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衡庭汉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被拐骗农民工高强度劳动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周学平、陈志明、金兴建,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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