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单上的卖肾广告 程宛/摄 |
登广告卖肾 自称为还债
□记者暗访:卖肾者女友同意,但家人并不知情 □律师:出售人体器官触犯法律
□工商部门:将对违法广告公司进行处罚 □卖肾者:打算放弃卖肾行为
■记者 程宛/报道
本报延边电 有人竟敢公然登卖肾广告!近日,敦化一家广告公司的宣传单上刊登的这条广告,令市民震惊。许多市民质疑公开卖肾的合法性,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
12万一个肾 如此广告太招摇
6月15日,敦化市民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明知卖肾违法,可卖肾者居然都刊登广告了!”王先生说,敦化有一家叫做妇联家政的私营广告公司印发的宣传单上接连刊登了几次“卖肾”广告,而且内容相当详细。
卖肾广告遭市民质疑
据王先生讲,这份供求信息类宣传单在敦化市区是免费发送的,“发行量”很好。卖肾广告刊登后,引发了众多市民的愤慨和议论。记者对此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郭先生表示,国家有明文规定,人体器官不准进行买卖,出售肾脏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么公开叫卖更是知法犯法。市民刘先生对卖肾者是真的卖肾还是另有所图提出了质疑。市民李先生则认为,对刊登这则广告的单位应依法处罚,并对类似出版物进行清理整顿。
记者暗访:卖肾男子为还债?
6月16日,记者以帮朋友购买肾源为由,与卖肾者进行了电话交谈。由于卖肾者很戒备,记者决定与其面谈。6月17日,记者在敦化某药厂门外约见了卖肾男子。
卖肾男子自称姓朱,敦化市人。与他同来的一名年轻女子自称是小朱的女友,她表示支持小朱卖肾。就在记者与小朱及其女友交谈时,一名中年男子悄悄靠过来想知道记者与小朱交谈的内容。小朱急忙对记者说:“不要将这事告诉我姐夫!”并将中年男子推过马路去。
小朱告诉记者,他父母早年离异。前几年父亲到韩国打工赚过一些钱,但都被他挥霍了。后来,他想到广东做生意挣钱,结果又赔了10多万。现在,父亲也在外打工,家里没有钱,才想卖肾还债。小朱和他的女友称,他们都知道卖肾违法,但是没办法。目前,他们的父母和其他亲属都不知情。
律师:买卖人体器官违法
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振科表示,人体器官只能无偿捐献。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因此,小朱想卖肾还债的想法是错误的。卖肾如果成行,买卖双方以及非法进行肾移植的机构都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小朱卖肾还债的路是行不通的。
记者随后将律师的说法转告小朱。小朱表示,他愿意放弃卖肾,和女友再商量一下,想其它办法赚钱还债。
有关部门:将处罚违法广告公司
敦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接到记者反映的有关情况后表示,买卖肾双方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但鉴于卖肾者还没卖成,此事目前还未形成实质性的买卖事实,所以违法事实也尚未成立,公安部门暂不介入调查。
延边州工商局商标广告处金哲成处长说,按《广告法》规定,刊登卖肾广告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敦化市工商局广告科科长刘庆祯说,工商部门将进行调查,责令广告公司停止此广告的发布,要求其公开对原刊登内容进行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相应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影响将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刘庆祯表示,发生广告宣传单胡乱刊登出售人体器官的事件,主要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目前,他们监管广告发布的内容主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卖肾的事还是头一次发现。
记者与刊登卖肾广告的这家广告公司取得了联系。一名高姓男子称,他们的广告宣传单,在敦化市和各乡镇发行量是1.5万份。他们确实刊登过卖肾的广告,对于出售人体器官类的广告据说以前可以登,最近听说是违法的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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