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违章记录挂钩
上下最高浮动30%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浮动费率。中国保监会日前在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对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将按照其上一年度的交通违章记录情况,享受浮动费率。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上下最高浮动比率达30%。根据草案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标准与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两个因素挂钩,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
今年7月1日后首次投保交强险的费率不浮动,拖拉机和摩托车费率暂不浮动。
《草案》还规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投保车辆属于无责方,该车的交强险费率不会向上浮动;如果这辆车没有违章记录,仍可享受向下浮动费率。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交强险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目的在于通过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促进驾驶人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另据了解,中国保监会正在按既定规程推进保险公司交强险经营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在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记者曲哲涵)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