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的16岁少年何桥,去年国庆期间到西安探亲,在购买回家车票途中不幸遭遇车祸,造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原发性脑干损伤、双额叶硬膜下积液、弥漫性轴索损伤,以及身体局部外伤。虽经医生多方抢救仍留下痴呆、无记忆、走路摇摆、口齿不清等症状。
事发后,肇事司机“人间蒸发”,出租车车主推脱责任,医疗费用无人埋单,何桥和其父没有钱吃饭,没有回家的路费,度日如年……
少年不幸遭遇车祸
命运的改变往往只在一瞬间。2006年10月1日,四川省南江县关田中学初二年级学生何桥应其姑奶的邀请,在他堂叔的陪同下,乘火车来到古城西安。此前,当时年仅15岁的何桥从未出过远门,只是在地理书和电视上对西安的大雁塔、兵马俑、碑林、古城墙等名胜古迹有所了解,当他如愿以偿来到古城西安,这个从小生活在大巴山区的乡下孩子非常高兴,他把每天的计划安排的扎扎实实,准备回家向小伙伴们炫耀一番。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闻名遐迩的名胜古迹,让小何桥目不暇接流连忘返,不知不觉间国庆长假悄然而过,在其姑奶的督促下,他开始做回家的准备,就在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他的命运。
2006年10月9日7时30分左右,何桥在姑奶的安排下,骑着一辆电动车,到距其姑奶家住处不远的丰登路口一火车票代售点购买回家的车票,行至沣惠南路交叉口时与白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陕AT333×出租车相撞,致何桥受伤,所骑的电动自行车被撞散架,何桥当场被撞昏迷,口鼻流血,身上局部留有外伤。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交管二大队民警及时处警,一边勘察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一边将受害人何桥送到西安市高新医院救治。当天,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交警联系到何桥的姑奶,姑奶怀着非常内疚的心情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知何桥的父母,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西安处理有关事宜。
何桥的父亲李炳国得到儿子被撞的消息心急如焚,第二天(10月10日)一大早从南江县坐汽车赶到云德门火车站,坐了11个小时火车于10月11日7时赶到西安高新医院。当他从医院的监控室看到儿子昏迷不醒,医生正在实施抢救,这个老实憨厚的中年人经受不住打击,双腿一软,昏倒在监控室门口。幸亏被值班护士看到,将他搀扶到走廊的椅子上,经过掐人中等方式抢救,他才苏醒过来。但儿子救治的费用和病情能否治愈,成了他的一块心病,一想起来他就伤心难过。他惟一能做的就是寻找肇事司机和车主,让其承担责任支付医疗费用。
肇事车负主要责任
少年何桥被撞致伤,西安高新医院入院初诊为:“车祸致意识不清,中度昏迷,口腔鼻孔有大量血液流出,广泛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原发性脑干损伤,双额叶硬膜下积液。”
法医依据医学检验并结合病历,伤者头部损伤属实,其特征符合钝性外力作用(如行驶过程的机动车辆碰撞,倒地等)所致,经多次手术治疗后,现出现中度智力缺损,严重认知障碍,并有右上肢肌力四级,肌张力增高,右下肢肌力五级。精神萎靡,表情呆滞,反应迟缓,情绪不稳定等后遗症,伤者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有关规定,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处技术科认定何桥头部损伤之伤残程度为四级。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认定:经查白某驾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何桥驾驶电动自行车,其年龄未满16岁,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认定书上留有司机白某的签名。
李炳国要依靠法律讨还公道
这原本是一件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尽管对当事人何桥造成终身伤害,但他的父亲李炳国仍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希望陕AT333x号出租车司机白某和车主王某支付受害人何桥救治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依据法医的伤残鉴定,支付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遗憾的是,他的请求遭到对方的拒绝。
事发后,肇事司机白某不知去向,一直联系不上。车主王某通过交警二大队支付住院押金28700元,后期治疗费用分文未付。出于对李炳国一家困难处境的考虑,办案民警曾约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车主一方不予配合。李炳国说,今年5月13日,他最后一次见车主,是在交管二大队高新中队办公室。当时车主王某和妻子是被处理事故的交警叫来的,他们对“10·9”交通事故处理没有意见,但表示他们没有钱支付被撞人的医疗费和补偿金,自称他们也是受害人,他们要状告肇事司机白某,让白某赔偿损失。“照你这么说,我儿子不是让你们白撞了吗?你们也太欺负人啦!”李炳国气极了,他和车主王某夫妇在交警队门外撕扯起来。车主王某拨打110报警。110民警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及时控制事态,批评了车主王某不负责任的态度,劝李炳国通过法律途径向车主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警的劝说下,李炳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陕西法学会会员、西安市莲湖区农工第二法律服务所民商部主任张卫,请求张主任做自己的代理人,将陕AT333x肇事司机白某、车主王某告上法庭。
张卫看罢李炳国提供的证据,又听他的痛苦诉说,当场表示为李炳国父子进行法律援助。2007年6月7日,受害人何桥之父李炳国一纸诉状将车主王某和肇事司机白某请上被告席,要求被告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费、住宿费、财产直接损失费等共计26.5万余元。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根据四川省南江县关田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由原告李炳国申请,经雁塔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免去他的预交诉讼费,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被撞少年处境悲惨
“小同学,你今年多大了?”
面对记者的提问,何桥目光茫然,他想了好久,摇摇头表示“不知道”或“想不起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哪儿?”记者又问。
这个问题对他好像很复杂,他想了好一会,慢慢转过头问站在旁边的父亲李炳国:“爸、爸、你、你说我、我叫什么名字?”
当其父用四川方言告诉他说:“你叫何桥,家在四川南江县关田乡。”何桥不信,使劲地摇头。记者将笔给他,让他写字,他的右手无法正常握笔,5个手指攥紧才能握住笔,但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小何桥似乎很讨厌大家对他的询问,站起身向病房走去,他侧着身子踮着脚一走一晃,随时有跌倒的可能。这就是6月12日上午,记者在西安高新医院住院部亲眼所见,当时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据何桥之父李炳国说,他们家在四川南江县赶场区关田乡,地处大巴山之余脉米仓山区,那里交通不便生活困难,他们家里有两位60多岁的老人,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何桥为大,他妹妹今年才6岁。一家人生活除了种地,全凭他冬天帮人杀猪,农闲到小煤矿挖煤、装煤勉强维持,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何桥出事后,他到西安看护儿子,临走时东家借西家凑,好不容易凑了7000多元,现在已全部花完,连吃饭钱都没有。医院的护士医生看他们可怜,有的送钱有的拿物帮助他们,同楼住的病人家属看他们可怜,有时也替他们买饭菜,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从去年10月9日住院到现在,他们欠医院各种费用7万多元,他们实在无法偿还。另据专家说,何桥的病没有彻底治愈的可能。
对此,西安市莲湖区农工第二法律服务所民商部主任张卫说,他作为受害人何桥的委托代理人多次与肇事司机白某和车主王某联系,希望他们站在受害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感受一下对方悲惨处境,先支付医疗费,其他赔偿双方再行商量。肇事司机说他现在在另一家公司开车,要赔偿找车主王某去。他到车主家找王某,其家人很不友好,说你爱告告去,反正俺没钱。
“孩子被撞成了废人,7万多元的医疗费无人承担,看病没钱,吃饭没钱,想回家没有路费,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都快愁死了。”坐在儿子病床前,父亲李炳国愁眉紧锁,泪湿眼帘,而其子何桥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一会自言自语,一会“嘻嘻”发笑,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全无知觉,让人看了更加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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