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21时许,三门峡市湖滨公安分局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2007年6月15日20时49分,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市物资局院内有人持炸药包威胁他人安全。”东风派出所韩向飞等民警接警后立即先期赶赴现场,湖滨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局长王祖辙等接报后也迅速赶到现场。随后,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广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柏启传、杨宗义副局长闻讯后也先后赶到现场,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民警拉起警戒带,悄然疏散着周围的居民。便衣民警悄悄接近现场,伺机妥善处置。
据报警人曹某(女,42岁,陕县张茅乡西崖人,住市区建设路东段铁路家属院)反映,其丈夫苏某(男,44岁,陕县张茅乡西崖人)和王某(男,40岁,住市区虢国路崖底信用社家属院)、柴某(男,52岁,湖滨区崖底乡斜桥人)、张某(男,34岁,陕县硖石铁路采矿职工)、郑银波(男,38岁,湖滨区交口乡侯桥人,租住在湖滨区崖底乡斜桥村)五人于2004年10月份至2007年1月份在硖石劳改场东边开办一石料场,由于种种原因,石料场最后倒闭。五名股东约定于2007年6月15日晚到市物资局院内农村信用社二楼办公室说事,期间,股东之一郑银波以随身携带炸药包相威胁,要求其他四名股东将自己投资的钱拿出来,否则就引爆炸药。苏某伺机让妻子报警。
经过认真研究,在场的领导和民警一起精心制定了抓捕方案,派出含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东风派出所教导员黄来祥等五名精兵强将,将犯罪嫌疑人诱出房间,嫌疑人一在门口出现,几名民警就不顾个人安慰,一举冲上去将犯罪嫌疑人按倒在地,成功将其抓获,并当场搜出其一直提在手中的炸药2公斤和装在身上的雷管4枚,导火索4截,菜刀1把、匕首1把,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经查,当时嫌疑人已经将雷管和导火索连接好,并随身带着打火机。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郑银波供述,其怀疑其他四位股东合伙坑害自己利益,为索回自己投资的30万元,其携带炸药、菜刀等,趁谈判之际威胁恐吓其余股东还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银波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