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53岁的湖南农妇殷小云准备在城市贩卖水果蔬菜,“练摊”第一天,她死了,她被发现吊死在了湖南武冈市迎春亭派出所值班室的架子床上。当天她曾两次遭遇收费罚款,在与女市管人员争执后被带到派出所。
殷小云自缢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担心殷的家属对市管人员有什么过激行为,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市管所人员最近不要上班。
同殷小云不同的是,宋新华已经在城管的管理下生活了十年,尽管他的猝死可能只是极端的个案,但其背后,依然是目前每天在全国各个城市不断上演的城管队员与无证摊贩、违章建筑业主、小广告散发者、流浪乞讨人员、黑车司机数不尽的纠纷和矛盾。
面对这些,我们不仅要发问,城管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城管代表的是谁的根本利益?城管的对象是谁?城管和被管理对象是什么关系?
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序列的成熟有序,城管部门的管理体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根据国务院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但在实际运行中各地差异极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至今仍沿用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不久的做法,挂靠在北京市政管委,而广州的城管队伍则尚未列入政府序列。
另一层面,为了获取土地利益的最大化,有些开发商将原本应该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土地资源改做他用,使得上万人的小区因市场、服务设施的不足,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很多困难,这种服务资源配置上的缺陷为流动商贩的进入提供了机会。
而流动商贩的身份,大都是比较困难的群体。给我们更多的感受是,城乡低收入阶层因为缺乏保障,往往面临着沉重的经济支出,于是才出现卖血供学的农民家庭,于是才有自己在家里锯腿治病的悲剧发生,这才导致大量没有劳动技能的农民进入城市,进行小商贩活动。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在城管小贩双方都有“不得不”的心态的时候,就不能把这个问题归结到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的身上,对小贩来说,完全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而使他们不得不为了生计奔波。就此而言,在城市的美观与人的生存权利选择中,城管执法的宽容体现了“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一种尊重”。
近年来,因为城管野蛮执法酿成的悲剧事件可以说是屡屡见诸报端:从城管队员随意砸扣摊贩商品,到城管队员公开叫嚷“我是土匪我怕谁”,从女摊主向城管队员泼尿,到卖烤红薯的摊贩一气之下砍杀城管员……
城市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靠打打砸砸就能营造出一个和谐文明、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城管执法的对象相当多的人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一旦他们的商品被没收,他们的“摩的”、三轮车被没收,可能损失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可能会使他们的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局面,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
笔者认为,可以在城市管理中适当地引入社会管理的概念,尤其是社会工作的方式。因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赵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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