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9日电 6月10日,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儿童色情淫秽信息牟利案。
案情:2007年2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开办了“乐乐幼儿色情”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南宁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调查发现,该网站有注册用户12万人。网站的主要内容是幼儿色情图片、电影,及成人淫秽色情图片、电影,刊载的淫秽色情图片、电影和文章有3万多个。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取证、调查,发现刘某(广西南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6月10日对刘某依法进行传唤并对其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查获刘某用于维护该网站的计算机、用于收取会员费的银行卡及办银行卡的身份证件等物品。经对刘某使用的计算机依法进行检查,发现了大量建立该网站的淫秽色情信息。刘某对自己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称非法获利8万余元。
点评:网络儿童色情犯罪,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这一类违背人伦的犯罪行为,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容忍。刘某开设的“乐乐幼儿色情”网站,影响极为恶劣。彻底铲除网上儿童色情信息,还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绝不给网上儿童色情犯罪有任何存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