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着力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
在食品安全方面,《意见》明确要开展强制检验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认真执行屠宰检疫和有毒有害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积极推进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
在流通环节,强化食品主要经营场所的质量管理,实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下架制度。在消费环节,深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学校、机关、厂矿、工地等集体食堂和旅游点餐饮、路边小餐馆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
在药品市场管理方面,《意见》规定,要严把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关,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配送管理制度,鼓励定点生产和供应优质廉价药品。
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及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的实行强制控制措施。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加快建立法人经营主体步伐,坚决禁止以路(街)为市晾晒和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药品生产经营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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