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现自己钱包被偷,立即要求售票员关门以抓小偷,但公交车到站时司机却打开车门,小偷在混乱中逃之夭夭。近日,四川省宜宾县法院一审判决:该公交车所属公司赔偿乘客经济损失200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乘客购票乘车,双方之间即建立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依法负有及时、安全运送旅客及尽力救助遇险旅客的义务。对此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应予适当赔偿。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