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19日从中国气象局获悉,目前,由中国气象局统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由此前的11种增至14种。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19日召开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6月12日起正式施行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共计18条,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发布主体、传播设施的建设等做出了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对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这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具体涉及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气象部门将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特征和强度,确定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级别。
中国气象局要求各级气象部门,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设施建设,特别是关注边偏远山区、社会弱势群体,如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农村的预警信号传播设施建设,努力使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尽可能覆盖可能受影响的群体。同时,加强与广电、电信、城建等部门的合作,利用电视台和电台插播、手机短信、城区显著位置的电子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信息,保证预警信号通信传递正确、渠道畅通、播发及时。
14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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