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郭红文通讯员侯永杰)以堂哥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男女关系为由,34岁的堂弟纠集他人逼迫堂哥写下30万元欠条,并先拿到6.2万元。6月19日,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堂弟有期徒刑4年。
吴青(化名)现年34岁,高中文化程度,河北省康保县人。2006年12月14日凌晨1时许,吴青伙同王某等五人(均另案处理),在雁塔区鱼化龙腾网吧内,将吴民(化名,系吴青的堂哥)强行拉入一面包车内,以其与吴青的女友娟娟(化名)发生关系为由,殴打吴民,并逼迫吴民写下一张30万元欠条。14日早上9时许,吴青与吴民又乘出租车至西安市北大街的上海浦东银行,吴民将银行卡内的6.5万元人民币取出,并交给吴青6.2万元。吴民回到北京后,吴青再次给吴民打电话索要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敲诈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吴青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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