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0日讯
(记者李坤东)万宁市兴隆农场的无业青年姚某在几次偷盗后终于被公安机关捕获,让人想不到的是,遭窃后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的竟是姚某的岳父裴大爷。该案目前已由万宁法院审理结束,姚某被依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今年22岁的姚某,由于犯故意伤害罪曾在监狱里服刑,直到去年8月才刑满释放。不久在媒人的撮合下,姚某与同是农场职工子女的裴小姐结为夫妻。女婿不争气,岳父岳母对姚某也渐渐没了好感。
2006年10月15日晚上,姚某在闲逛到岳父家楼下时,想着岳父家里人平时对自己也不太好,觉得干脆从岳父家偷点东西。他爬到岳父家二楼,撬窗偷走岳父的一部三星牌手机并卖掉。
姚某在同年11月2日下午5时左右,又窜到兴隆热带花园的一个单位,盗得手提电脑和两部手机以及800元现金。此后姚某出手阔绰,让裴小姐心里有疑虑,当她向丈夫问及此事时,姚某把偷盗岳父家手机的事情说了出来,裴小姐听完后震惊不已。裴大爷知道后,一怒之下,去公安机关报了案。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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