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亢美通讯员霍彤)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防范证券风险,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上海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发出司法建议。近4年来,上海三级法院先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证券同业公会、社保局等部门以及商业银行、大型国有企业等发出相关建议共计80余件。
市二中院在审案中发现恒远证券公司有虚开账户变相开展自营业务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会予以核查处理。浦东新区法院发现一家公司违规从事证券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司法建议对防范证券风险、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市高院指出,当前证券犯罪的主体多为机构。这些以机构为主体的犯罪案件对证券市场造成的损害十分巨大。由于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在处理这些证券类犯罪案件时,很难追究涉案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市高院建议,应加强刑事立法,以便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证券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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