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英德市法院获悉,酿成英德“6·15”6死2伤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法律制裁,其中肇事司机邓某因犯有交通肇事罪,近日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2006年6月15日12时10分许,司机邓某驾驶中型货车,从海螺水泥厂区往望埠方向行驶至X378线朗新村路段时,因转弯时方向机件失灵,致使车辆失控越过对向车道,与迎面由被害人林某驾驶的一辆满载村民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林某和车上乘客共6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相关部门检验,肇事车辆为报废车辆,被告人司机邓某是负直接责任的肇事者,于是英德市人民法院作出邓某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而该车的支配人陈某对死伤人员作出经济赔偿。
另据了解,2007年5月8日,英德市政府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此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的4名责任人分别予以行政、党纪处分。英德市杨×运输有限公司因雇用非法车辆运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英德市交通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记者曹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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