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一次红灯上调10%交强险费率浮动再起风波
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
不过,保监会也许根本没有料到,这次征求意见的行动,反而使交强险遭到了社会各界更猛烈的质疑。“我看了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征求意见稿,那不仅是一块画在墙上的大饼,而且是一个美丽的陷阱!”一位深圳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好司机”得不到优惠费率?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即将出台的这个新办法里,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的设置是两个关键环节。
草案规定,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率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时,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交强险基准费率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5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反过来,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无责赔付是否挂钩,草案明确,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但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虽然这一草案的目的是实现“奖优罚劣”,但是,类似“获罚容易、获奖难”的争议声音已经出现。
深圳一些车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年不出任何事故方能降低30%费率,条件非常苛刻。据了解,即使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司机,一年内发生一两回刮蹭等小事故也是很正常的事。
相反,草案中规定的增加费率的“难度”就小多了。
“深圳停车难是客观的,违章停车、压线等情况,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再说,万一什么时候你倒霉,正好碰上一两个撞车帮也不好说。”一位私家车主表示。
“坏司机”遭到双重处罚?
“连续3年无违规才能享受30%的优惠。这点能有多少人做到?一次违章,交警处罚了,为什么到了下一年买交强险还要多交钱,一事多重处罚,有什么依据?”在采访中,也有不少深圳车主持这样的观点。
一位车主告诉记者,他“坚决反对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这位在商界打拼多年的“老深圳”认为,与商业险相比,交强险的价格本身已经很高,如果再搞一个上浮,等于是又给车主强加养车成本。此外,假如有人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根据草案规定,他在第二年就不得不加买交强险。这不是在交警罚款后又增加了一次罚款吗?
深圳回声营车友SUBARU认为,交强险是非赢利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的第一年因为没有历史资料可依,可以人为根据经验制定收费标准,但在一年届满后,首先应该计算年度赔付情况,即应该首先公布收支情况。如果赢利,首先应该降低收费标准,再考虑无赔付少交、有赔付多交的问题。
还有一些车主担心,由于交强险的浮动规则并不十分明晰,给暗箱操作留下大量的机会。
业内人士:交强险操作亟须规范
出乎记者意料的是,保监会制订的这个草案在保险业界似乎也没有得到掌声和鲜花。面对变得越来越复杂的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很多保险从业人员也感到不厌其烦。
一位保险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我们都在忙着做交强险的报表,8月1日以前要上交保监会。”
无独有偶。记者昨天在某著名门户网站上也发现了一位网友以“有良心的行内人”的名义发帖称,6月份,全国保险行内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统统要接受上级公司及北京保监机构的人员的特定查询。其目的主要是针对有关舆论,计划在交强险施行一周年以后“以正其身”,作出向全社会公报调查结果及意见。因此,近期各保险公司人员十分忙,要为调查工作做“功课”。其中“扩大”交强险的赔付率就至关重要。这就必须在报表上“做文章”了。
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对上述说法表示“谨慎怀疑”。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首先我们这里是分支机构,可能有些事情不会传达到我们这里。另外,我个人认为,即使存在做假报表的情况,估计也是没什么用的,因为据我所知,直到现在,还有很多深圳车主根本不了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要先以交强险报案。”
这位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交强险原本是用来抢救肇事逃逸案件中的受害者的基金,可是真正用在这方面的钱到底有多少?我看没人能说清楚,因为上面从来也没有公布过。再者说,各家保险公司拿到的交强险的保费都是1050元,可是,在内部操作上,不同的保险公司给业务员的保险费率却十分混乱,少的有4个点,多的有18个点,越是小公司,折扣就越混乱。现在每家保险公司给保监会上缴多少交强险,按什么费率上缴,手续费到底怎么执行,也从来没有过公示。所以,我个人认为,交强险的确是存在暴利的。而且,这个现状如果不能及时扭转,市场一定会更加混乱。”
追踪报道
费率浮动 “出生记”
4月6日,北京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保监会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
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法庭。同一天,北京律师刘家辉受全国156位车主的授权委托,向保监会递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
5月22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否认交强险存在400亿元的“暴利”,并表示7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记者李晶川 吴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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