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这个社会的道德标杆,演与不演都是商业领域的运作
娱乐圈著名写手杨劲松在博客上发文称《同一首歌》的策划向其透露,刘德华以没有档期为由拒绝参加《同一首歌》正在策划制作的“英雄母亲”特别节目,导致总导演“孟欣落泪”(《东方早报》6月19日报道)。
“孟欣落泪”,后果严重不严重,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就是《同一首歌》在认为刘德华不厚道。这种认定的理由也似乎很充分:“来京的一百位英雄母亲十分喜欢刘德华,渴望能听他唱《中国人》,如果不能来,题个字也好,这是对母亲们心灵的一种抚慰。”
对于是否一百位母亲都喜欢刘德华,我们依然不得而知。但以孝敬母亲的名义责备刘德华却有些不妥。我们都会喜欢乐于奉献的人,但却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一定要奉献。所谓善意从来都是非义务的,如果我们依靠舆论的压力或者话语的暴力,逼迫人们表现出他们的伪善和不情愿的善,我们的善意就可能变味和被借用,我们对善良的执着就可能成为一种远离善良的更大的恶。所以,对于刘德华拒绝参演和施善的行为,我并不认为是一种羞耻。
善心是一种愿望道德,是高尚情操的表现,它不像义务道德一样,可以通过硬性的规定,要求别人一定做到,否则,对善心的强求就可能成为一种光明正大的“道德暴力”。
既然,是否施善只是刘德华的选择项之一,而非必须承担的义务,那么,关于他是否愿意施善的决定也就是他的权利。何况《同一首歌》也不是完全慈善性质的,刘德华根据其档期和条件拒绝演出,实在是艺人的平常表现。
其实,刘德华拒演谁都不用伤心。刘德华不是这个社会的道德标杆,他只是一个口碑不错的艺人而已。而且,演出就是演出,它与道德也并没有多大的干系,演与不演都是商业领域的运作,与道德水准的高低并不能划上等号。所以,面对刘德华的疏远时,无论其有意还是无心,“孟欣落泪”大可不必,一百位母亲也不用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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