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今年1-5月份,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13.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这是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昨天发布的调查结果。据调查,元旦春节发放奖金、福利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以及产生的示范效应,养老金、离退休金提高的后续影响,以及个私经济收益提高,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而过去5个月总体上红火的股市,对每个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微乎其微。
据介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工资性收入作为江苏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居民整体收入中的比重一直占60%以上。调查显示,前5个月江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是4939.7元,增长14.4%,约占总收入63%,拉动总收入增长9.2个百分点。
而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居民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金,单位对个人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及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费等。随着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公积金、养老金不断提高,江苏人均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今年1-5月份达2130.8元,增长19.1%,占总收入27.1%,拉动总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1681.1元,增长21.1%,拉动总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
财产性收入是居民的动产(如存款、股票、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汽车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保险收益、房屋租金等。1-5月份,江苏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是69元,增长23%,虽然增幅较高,但占总收入的比重不足1%,其中股市整体保持红火景象,江苏股民也超过400万人,但从中所获财富对全体居民增收的拉动力微乎其微,仅千分之一。此外,1-5月份,人均经营性收入为726.9元,增长26.4%,也拉动总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苏调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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