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1日讯
今年22岁的符某在17岁那年强奸了邻居7岁的女孩丽丽(化名)。潜逃5年后,符某在湖南长沙落网。万宁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3年。
2002年7月22日下午5时许,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的符某带着邻居7岁女孩丽丽,到附近农场仓库旁的咖啡园里,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符某因畏罪而潜逃。2002年9月2日,万宁市公安局对符某开出《刑事拘留证》,并展开网上追逃。几年来,符某在广东、广西和湖南等地打过工。2007年2月15日凌晨1时30分,在湖南长沙市打工的符某,到长沙开福区一家网吧上网时,因与网友视频聊天,被发现是网上逃犯,受群众举报后,被当地警方抓获。
今年2月16日,万宁警方到湖南将符某押解回万宁。经审讯,符某对强奸幼女的行为供认不讳。符某接受审讯时说:“这几年畏罪潜逃在外打工,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有时看到警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因害怕而浑身发抖。有时睡到半夜被恶梦惊醒,直到天亮都睡不着。我不敢与家人联系,每逢佳节经常一个人关起门来哭泣。逃亡的日子真是过得生不如死!”说这话时,符某悔恨不已。符某称,被抓后,他心里才觉得踏实,每晚也能好好睡觉了。
符某服从一审判决,表示将会好好改造,争取服刑期满后重新做人。 (杨作品 温亚欧)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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