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卫生部就征求意见稿所作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出租车内禁止吸烟
征求意见稿明确,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吸烟区以外的候车(机、船)场所禁止吸烟。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禁止吸烟的区域设置醒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禁止吸烟区不得放置吸烟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五类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传染病发生、传播规律及卫生防病工作需要,对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候车场所等五类重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对其他公共场所提出卫生要求,实施一般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室内整体装修期间不得营业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场所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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