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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没空晚上可以打官司,赖账不还“三令”齐发直指要害。破解“执行难”、在审判工作中做到司法为民便民是眼下人们关注的两大焦点。芙蓉区法院出台“三令”和实行夜间立案、开设晚间法庭,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方面作出了新尝试。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实习生吴靖)昨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宣布,自即日起实行夜间立案并开设晚间法庭。据了解,此举措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
周二周四晚可立案
芙蓉区法院副院长王清华介绍,芙蓉区是省会的中央商务区,商务活动频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多,去年法院受理各类案件达6809件,执结6480件,其中大多数是民事案件,达到了3000多件。今年上半年,法院民事案件收案数大幅上升,其中传统民事案件收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3.7%,仅仅安排工作日白天开庭已无法满足快速、高效结案的要求。另外,一些当事人白天要上班,没有时间到法院立案、开庭。基于以上两个原因,芙蓉区法院决定实行夜间立案,同时开设晚间法庭。
记者了解到,该院将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19时至21时定为夜间立案时间,白天没有时间的当事人可在这一时段到法院立案。另外,已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如果工作日没有时间到法院开庭,如果双方愿意,可协商好在晚上或休息日去法院开庭。
目前只限于民事案件
据王清华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法院诉讼费大幅度降低,原来一些“想诉诉不起、可诉可不诉”的当事人都想到了法院。进行夜间立案、开设晚间法庭等尝试,将有效改变法院现有资源不能满足收案数大幅度增加的现状,化解现有审判资源与日益增长的诉讼需要之间的矛盾。不过,目前晚间法庭开庭只局限于民事案件,将来会扩展至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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