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团省委联合在深举行表彰会
龙岗法院立案庭获省“青年文明号”
本报讯(记者吴涛)昨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召开广东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表彰大会,命名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等8个集体、认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等9个集体为2005-200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授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贾密等6人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邓基联在致辞中表示,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的干警队伍,是各级法院的不懈追求,也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组织保障。目前,深圳市两级法院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55%以上,已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4个、区级青年文明号2个。“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深圳两级法院系统已成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成为引领广大青年干警建功成才的生动实践,成为展示司法文明和司法形象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会议提出,在全省法院“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开展服务承诺活动。活动要求将亲民、爱民、为民观念贯穿于活动始终,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现象,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要结合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扎实落实好法庭直接立案、远程立案、假日开庭、巡回审判、网络查询等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不定期地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组成服务小分队走出法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还要求,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要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强化保护”的措施,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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