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6月21日电(记者田文生)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规定,今年9月1日后回原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接受3个月至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通知指出,应鼓励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要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市、区县(自治县)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向聘用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倾斜。
重庆将加大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今后3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建立3至5个市级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为进入孵化基地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站式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免费提供项目开发、项目培训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市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各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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