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庆和记者宁军)“妹妹”恋爱不成,“哥哥”强出头,不仅找人殴打对方,还将其非法拘禁在宝鸡蔡家坡一招待所。害怕被再次殴打,被害人准备逃跑时不慎从三楼摔下造成重伤。6月19日,“哥哥”被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5年6月21日,眉县女青年伍某与男友范某分手后,将受到的委屈告诉了同村青年宣振辉。当天下午,自称是伍某哥哥的宣振辉纠集包括伍某在内的五男两女(其中三人已判刑,四人另案处理)找到范某,几人连哄带骗,将范某骗到蔡家坡铁路招待所后,先后采用暴力手段殴打范某,并逼其写下4000元人民币的欠条一张。当晚,宣振辉等人用被害人身上的300元钱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将被害人带至西安借钱,但范某只借到一张800元的存折,几人返回蔡家坡铁路招待所已是深夜。次日上午11时,因害怕再次遭到殴打,范某跑到过道窗台上准备逃跑,不慎从三楼摔下,导致腰部脊椎压缩粉碎性骨折和左足跟骨多发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宣振辉案发后逃跑,今年3月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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