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雪茜 实习生周月娥)要在垃圾中“淘光阴”,散兵游勇随意设点回收的时代将成为历史,因为根据兰州市商务局设置的准入门槛,没有150万元注册资金,今后将没有资格当“垃圾王”回收废旧物品。这是记者6月21日从兰州市商务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商务局人士介绍,过去由于缺乏管理,许多从事回收的散兵游勇在社区设置废旧物品回收站点,造成的脏乱现象和视觉污染让许多社区居民叫苦不迭,今后这样的回收站点将被统一的具备专业资质的回收企业取代,并“一管到底”。从6月21日起,兰州市将首次以招标方式选择有实力的专业回收企业,按五年一个服务期限对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的社区回收站点,进行统一设置和管理,并每年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经营权。
据悉,此次招标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负责,投标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的在兰州的企业,注册资金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且具备经营的硬软件条件;在商务、公安等部门没有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必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应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程序;负债率应保持在合理水平,资产优良;从业经历10年(含10年)以上。
现有回收站将被中标企业取代
经公开招标后确定社区回收站(点)承办企业,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社区回收站(点)设立的原则、条件和标准制定布点规划和实施方案,统一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个人办理的申请。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逐步过渡到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承办企业归口管理。
新建回收站与居民区相对隔离
根据规定,各社区回收站(点)负责收集居民交售的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品种。社区回收站(点)占地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且便于运输,具体设置将根据街道(区)、小区、社区居委会等实际情况,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待政府制定相应法令等形式统筹安排,并将考虑到将来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回收价格根据市场确定,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将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污染。
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回收点
中标企业可在市区内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并对各站进行统一设置、规范化经营管理。通过此举,兰州市最终将构建起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3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全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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