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田雨、丁冰)“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吸烟区以外的候车(机、船)场所禁止吸烟。”
这是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予以明确规定的。
这个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规定,“国家提倡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吸烟区(室)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卫生间及浴室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卫生部在修订草案起草说明中指出,根据传染病发生、传播规律及卫生防病工作需要,对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候车场所等五类重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对其他公共场所提出卫生要求,实施一般卫生监督。
根据这一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在发生传染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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