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2日讯
(记者韩政见习记者蔡康)澄迈县老城镇两农民把老城镇政府告上法庭,起因是镇领导带队把原告种下的243亩桉树苗拔掉。昨天上午,这一民告官的案件在澄迈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李作为、李昌松是澄迈县老城镇的农民,据他们介绍,自2001年10月,他们共同承包了老城镇罗亦村风门岭荒地,面积310亩。2005年4月份,他们在这块荒地上种了243亩的按树苗。
李作为、李昌松的代理人认为:两人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非法干预。根据《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因承包合同管理机构或其他单位非法干预,致使承包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或其他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因此,老城镇政府应该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老城镇政府的代理人认为:老城镇罗亦村与谭城村之间的荒门岭300多亩土地,自解放后政府就一直没有确定土地权属,属于争议地。在争议期间,任何人依法不得在该地范围抢种或破坏现状,否则,其行为就违法。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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