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管辖区县最多的直辖市,但该市的行政成本在中国三十一个省区市中最低。目前,重庆的在职财政供养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仅为一比五十五,而中国平均水平为一比四十,重庆每年可少支出人头经费约一百亿元人民币。
“这是重庆直辖以来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瘦身’的结果!”重庆市编办官员介绍,十年来,该市根据直辖市体制运行的内在规律和重庆区域特色,进行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行政体制改革探索。
直辖前,重庆的行政管理层次为“省-地(市)-区县-区公所(区公委)-乡镇”五级,与中国其他省级行政区管理层次大体相同。重庆直辖后,通过两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管理层次减少到“市-区县-乡镇”三级,取消了地市级中间管理层次,实现了行政管理的“扁平化”。
三级管理层次带来的好处是,不仅减少了行政成本,也使政策执行的效率提高,避免“雁过拔毛”、层层截留。
在理顺行政架构的同时,重庆把机构、人员的削减作为政府瘦身的重点。重庆从改变政府的全能角色入手,推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将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从政府中分离出来。目前,重庆的行业组织基本上都已与政府脱钩。
政府“瘦身”,并不代表行政效能的降低,相反,重庆用“低成本”打造的是高效政府。重庆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提高政府效能的措施。
目前重庆先后有近百名干部因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责任意识不强,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等问题而被追究责任。
为提高行政效能,重庆从直辖开始每年清理、废止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五百余项,并规定今后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性的“只减不增”。
在废除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重庆实行权利下放,市政府将包括许可审批权、处罚强制权、税费征收权和人事编制权在内的九十余项行政权项赋予六大区域中心城市,把八十九项行政审批权限赋予全市四十个区县行使,解决了市级部门管理权过分集中的问题,明显增强了区县统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
随着近年来数以百计的听证会召开,重庆市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热情亦高涨。目前,凡是直接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拟定、修改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设定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失业保险等标准,重庆行政机关都将组织听证。
市民相信,随着重庆“新特区”建设的启幕,重庆的行政体制改革还将带给他们新的惊喜。(记者邹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