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贵阳市民致电本报热线6774488询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程序?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据介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有以下条件:有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有所购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贷款的程序是,借款人首先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委托贷款申请,并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限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这些资料要一式两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经审查准予贷款的签发《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通知》,借款人持此通知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对审查不合格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借款人书面说明原因,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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