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蒙娜丽莎影楼
就会被牵着鼻子走
6月22日,读者王先生来电称,前一段时间他陪女朋友逛街,偶然间被蒙娜丽莎影楼工作人员热情地邀请进了大门。在选择套照时,因女朋友和他的意见有些分歧,发生了不愉快,接待他们的蒙娜丽莎影楼工作人员不但不调和他们的关系,反而当场挑拨离间,不断以各种方式来启发女朋友拍照消费,搞得他很被动,最后不得不向蒙娜丽莎交纳了500元的定金。
同时,王先生认为,蒙娜丽莎影楼的价格“猫腻”太大,近年来在消费者中的口碑极为不好,尤其消费者得不到消费票据,给维权带来难度。这足以说明该行业存在长期的管理漏洞,其纳税和国家所规定的税费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差距,从而让该行业内部分人赚取昧心钱,发昧心财。
挑选服装就在“挖坑”
埋单价比所选套照高
在南郊一家医院上班的郭女士昨天特意打来电话称,今年4月份,她在蒙娜丽莎影楼遇到了和杜女士同样的经历,虽说消费的价格最后远比杜女士便宜得多,但是并不排除“挨宰”的可能。
据郭女士称,今年4月份,她在蒙娜丽莎影楼南大街店选择了价值2088元的套照,由于套照的服装又脏又老气,打算另选择其他的服装,于是接待她的服务员将她带到三楼蒂芬妮结婚广场挑选服装,遇到和杜女士同样的经历。“1件衣服200元,2件衣服500元,3件衣服1000元。”郭女士想,就那么拍几下,收费如此高,感觉不划算,便选择了放弃。结果服务员又将她带到了二楼皇室选择合适的服装,此时服务员又告诉她,在该处选择1件服装的价格是200元,2件服装的价格是500元,3件服装的价格是800元。平时就比较节俭惯了的郭女士最后无奈,只得当场选择了2件服装,经过讨价还价后以500元成交。但遗憾的是,这笔费用无任何手续。当她向店方索取发票时,得到的回答是,等取照片时一并拿取。
看到本报报道后,郭女士担心地说,她也通过网上所发的帖子获知,蒙娜丽莎影楼给消费者“挖坑”的一些行径,现在惟一害怕的是在取照片时,影楼对她后期所交的500元现金不予认可。
“我们医院好多同事都在蒙娜丽莎影楼拍过婚纱照,看了本报报道后,我们专门讨论了拍照时的消费情况,结果没有一位照完照片的消费价格和最初的套照标准一样,至少都比当初所选的套照高出了三四千元。”郭女士说。
陶媛媛 本报记者 赵锋 实习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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