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亦君
让公正的判决惠及人民
“讨要工程款的艰难日子里,丈夫患上癌症”,56岁的明秀梅嘴唇微微颤抖着,时断时续地说,“临终前,他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想办法一分不少地把钱要回来,还给人家,照顾好两个孩子。
7年前,河南省开封市下岗女工明秀梅与丈夫垫资承包装修开封市第一招待所临街楼工程,对方违约拖欠工程款40多万元,夫妻俩向法院起诉对方并胜诉,但法院执行如泥牛入海。丈夫去世,孩子在大学学习,数十位民工和债主时常登门讨债,身心疲惫的明秀梅几次绝望地想到一死了之……
万般无奈,明秀梅上书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倾诉“法律白条”使她全家陷入的悲惨命运。
“我们不是经常讲要维护司法权威吗?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判得不到执行,有的甚至拖延数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这哪里还有什么司法权威可言!”河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新民自2006年初上任伊始,面临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截止2006年4月20日,河南排查出全省总计173497件执行积案,标的金额近400亿元人民币。
李新民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让公正的审判结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不摘你的帽子,就摘我的”
“执行风暴”掀起,各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被确定为第一责任人,要求靠前指挥,亲自督促检查;法院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被确定为直接责任人,要求亲自参加案件执行。
2006年3月21日,省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采取13项措施,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其中第一项措施即提出,要对全省已经排查出的10万多件积案在同年6月底前执结40%左右,9月底前执结60%左右,年底执结80%左右。这就是让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们感到巨大压力的“468”工作目标。
郑州市中原区政法委书记李华云想不通:“本来是法院的事情,政法委书记倒成了第一责任人,怎能这样干!”作为中原区的第一责任人,他刚刚于2006年1月上任。数月后,中原区在“执行风暴”中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与他同样经历的,还有诸多第一责任人。
中原区开始时称没有积案,初查查出1000多件,再实打实地查,查出4000多件。一听汇报说有1000多起积案的被执行人找不到,李华云当时的思想斗争非常激烈。他一边向区党委、区政府汇报,一边亲自督办,分案到人,一天24小时开机,随时听取法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不摘你的帽子,就摘我的。我这第一责任人跟直接责任人紧紧绑在一起了!”李华云感慨道。
从“执行风暴”到长效机制
在媒体上公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法院解决执行难举报电话,承诺24小时值班;在媒体上对清理挂牌督办案件缓慢的法院点名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876次,对近万名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截止2006年年底,河南全省共执结案件155569件,执结标的额达270亿元,执结率达89.6%。再加上2006年当年执结的新收案件95811件,总执结案件数达251380件。
有此成效,李新民又在思考,如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靠这种疾风暴雨式的办法毕竟不能持久,还是要完善体制和机制保障,从法律的角度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角度进行系统研究,将一些有效措施上升为制度,使这项工作长久坚持下去。”他梳理了1年来在制度和机制方面的诸多探索: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制约机制、定期通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重点单位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此外,还有法院内部的延期执行审查报批、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执行案件未结原因告知等一系列预防积案产生的长效机制。
李新民认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才是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只有加强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尽量减少‘对簿公堂’,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执行难才会真正变得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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