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对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2007年2月1日至5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石岘”)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达到异常波动标准,*ST石岘随后向控股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石岘”)询问是否存在关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事项,吉林石岘书面给予否定答复,致使*ST石岘在2月6日的异常波动公告中声称“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而实际上,吉林石岘早于2007年1月便与有关方协商上市公司3.35亿元贷款及相应利息的核销事宜,但并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上市公司,直至4月17日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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