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叫卖假山参
骗子诈取多名女老板72万
裴晓兰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将人工种植的人参冒充野山参,贾仁泉和王爱东以此骗术诈骗单身女老板,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获得72万元。6月20日,宣武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贾仁泉有期徒刑14年,王爱东有期徒刑11年。
去年7月,经商的李女士在舞厅跳舞时认识了自称在大连做电缆生意的贾仁泉。后来,贾仁泉的“殷勤”让李女士对他有了好感。
7月底,贾仁泉约李女士去做野山参生意。在一家宾馆内,讨价还价后,贾仁泉从王爱东扮演的“卖主”处以每根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野山参,这些人参证书、照片一应俱全。之后,贾仁泉对李女士说,野山参非常珍贵,一倒手每根可赚几万元。在贾仁泉介绍下,李女士掏出近3万元入伙。此后,贾仁泉等人消失。
法院查明,去年6月到8月间,王爱东和贾仁泉等人用假名、假身份证以团伙作案的形式,骗取了多名女富婆共72万余元。他们卖出的高价人参虽然包装精美、还附带所谓证书,其实都是从东北花40元的低价买进的普通人参。而当着受骗女事主的面准备买参的成捆现金也是做了手脚的,只有表层是真币,里层全部都是点钞券。而受骗事主大部分是女老板,她们都是在舞厅内与骗子相识的。
法院认为,贾仁泉、王爱东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是共同犯罪。法院根据他们在行骗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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