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博客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诸多不文明现象却使得博客成为“是非之地”。 |
被众多网民追逐热捧的、并号称为第一博客的徐静蕾的博客文集在经历了众多出版社的争夺后,最终落户中信出版社。 |
博客乱象催生自律公约“约定实名”备受青睐
法制网记者 李明思
6月22日,中国博客研究组秘书处新一轮的忙碌又开始了,从给博客研究组成员发出通知,到召开《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研讨会,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在5月底共收到的815条反馈意见,原定于6月份多家博客网同时公布的自律公约细则,因为需征询有关部门的建议,七月份才能正式发放最终版本。
博客乱象催生自律公约
去年,“中国博客第一案”成为媒体舆论焦点,博客人南京大学教授陈堂发因被学生在私人博客上辱骂,于是状告中国博客网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几个月后,知名博客写手沈阳又以侵害公民名誉权为由,起诉了网名秦尘的大二学生张某,第一起博客告博客的案件拉开帷幕。博客网创始人王俊秀曾说:“最近一段时间,整个博客世界官司不断。”
博客上更是经常上演着一场场恶搞、揭秘、互骂,重磅轰炸着网民的眼球,洪晃的血馒头、周涛的旧情史、郭德纲涮汪洋,到韩寒、白烨对骂,后由“骂战”升级到“网殴”,今年三月份,中国博客网首先发起签署“博客公约”的活动,以期通过网友的自律,对博客用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制约。
但当事人韩寒却表示,不会因为出了个《公约》就不放狠话了,“事实上我的狠话也只是让心理素质差的人接受不了,但我并没有违法,那就行了”。
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一部分博客作者不正当使用博客提供的传播权限,对他人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甚至利用博客宣传虚假信息,作为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新媒体,有的博客并没有遵守基本的道德底线,致使网络生态环境的恶化,博客拥有者管理自己空间的言论,如果出现问题,“警告后不纠正的可中止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认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旨在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推动博客用户和博客服务提供商(BSP)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责权。一方面博客服务商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规范博客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协议方式,提醒博客作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呼吁博客作者包括跟帖者,接受公众监督,并对自己在博客上的言行负责。
“此公约最终版本即将发布,对博客人提出了警示,告诫大家不要越过“雷池”。如果逾越了法律禁区,当然法律先行,将会受到惩处,这是博客公约中的一个原则。”杨君佐补充道。
实名制是发展方向
此次《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将指出,博客作者在后台申请注册真实信息的,是否公布或公开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由博客作者与服务提供者约定,博客作者可以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使用匿名、笔名或昵称等,“公约”特别规定,实名博客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作者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执照等)、有效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
杨君佐直陈博客实名制的好处,认为可以大大降低欺诈、诽谤、人身攻击等诸多问题的发生概率,还可以加快相互之间的身份确认,节省交流的时间,甚至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从而减轻博客提供商的压力。
互联网法律专家赵占领认为鼓励实名制注册博客,这是博客的发展方向,各大门户网站博客的点击排名,那些受大众欢迎的、被大家追捧的博客大多都是“实名制”,即我们大家都知道博客背后的主人是谁。这种公开,并没有损害与影响网民对博客主人的喜爱和博客写作的热情,但实名制的推行还应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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